国家版权局:视频跳转不再是“避风港”

业界 2018-11-02 12:08:23 阅读360

重拳出击

  VERYCD创始人黄一孟表示,因未了解具体情况,因此暂不表态。

  “避风港”潜规则部分失效

  权利人

,对于影视剧等长视频内容来说,权利方一般都花费了大量的时间、成本进行制作,,一旦视频网站允许用户进行上传,就是在默许其进行侵权。

  新闻背景

  “避风港”原则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如果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ISP不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