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要说的不是媒体买卖的繁荣,而是,一个行业的价值和尊严,以及广告人的生存状态。
,“不做总统就做广告人”就是他说的,原文是:Be the president or else a advertising guy
因为需求的普遍存在,所以企业只要告诉市场“我有”或“我更好”就可以了,一时间,30秒就可以定江山。所以对广告的需求也迅速的爆发了。媒体开始逐渐的成为稀缺资源,广告费逐年上涨,广告公司和广告人是神圣的,同时也是神秘的,因为客户以为只要做了广告就可以称霸市场,但是并不了解广告和广告传播的基本原理。即便这样广告人也成为香饽饽,业务上也是应接不暇,一单接着一单的做过来,忙的不亦乐乎。广告公司作为一家企业,逐利是其本性,这本没什么错。但是在自己的能力没有达到,业务又足够多的时候,我们选择了多做业务而放弃或降低了对提升能力的要求。实际的结果是,我们到后来并不知道我们当时的能力不够,以为就是那样的啊,大家都在那样做,而且,做出了效果啊,广告一出,确实卖货了。身处乱世,我们忘了广告本来的样子,也并不能很准确的回答出所取得的那些效果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一个广告人的自白》
再说,理论发展水平和教育水平,伴随着几百年的经济发展,其市场营销的理论体系基本上已经接近成熟,而像《整合营销》或《定位》理论,确实也是对原有理论起到了颠覆的作用,但是他们是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而我们,在30年前基本上是没有市场营销这门学科的,老祖宗会传下来一些生意经,但是还谈不上理论。这就好比是我们还在上幼儿园,但是看见人家大学的教科书改版了,我们就非要拿来学。即便是在人家的大学里,这可能也不是唯一的理论著作,还和其他的理论产生着相互的影响与作用。在我们这里,却成了指导我们的为数不多的圣经。
Think Small
追求思维的创新和技术的进步有错吗?当然没有。但是,如果把追求思维的创新和技术的进步当成终极追求那就大错特错了,就成了为了创新而创新,为了技术而技术,作用到作品上就是为了表达而表达,为了好看而好看。因为广告的终极目的是向特定的消费者传递企业特定的声音以达到相应的目的,抛开了企业发起这场广告活动的目的,抛开了广告的目标受众,抛开了广告的诉求内容和诉求风格(实质上是企业的说话风格),而去谈思维创新和技术的进步,那就太幼稚了。别说抛开那些,就是在各种相互的平衡中,把这几项内容从主导的位置上平衡下来都是一件可笑的事。可这样幼稚可笑的事却是我们广告人几十年如一日所孜孜追求的。之所以这样孜孜以求是因为我们太想在自己的作品中看到自己的存在了,而广告主花费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来制作一则广告,然后再花几百万、几千万甚至是上亿元去投放这则广告,就是为了我们的存在感而买单?这显然是不那么公平的。
前段时间很火的台湾大众银行所推出的系列广告中的“梦骑士篇”在网络上广泛流传,也让很多广告人羡慕不已、唏嘘感叹,认为大陆怎么就做不出这样的广告呢?大家几乎是公认的这是一支好广告。我不知道大家认为好的标准具体是什么,也不敢轻下断言评价其好坏,但是,我们可以假设一下,如果大众银行推出这则广告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其“平民银行”的品牌感知,而其预算又足以支撑这场广告活动的话,那么它是一则好广告;而如果大众银行的目的是为了提升其放贷额度,或销售其旗下的某款基金产品,那么,这则广告无论怎么打动人心,可能都不能算是一则好广告了。
我们曾经一砖一瓦的毁掉了我们无比热爱又赖以生存的行业与专业,我们现在需要做的无非也就是一砖一瓦的再搭建起我们理想中的未来。从现在开始,“专注做点东西,至少,对得起光阴岁月。”共勉。